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材料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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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材料都有什么?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2-13 08:20:56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什么是软件四川版权登记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还要做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呢?因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二、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三、申请表格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

A,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

B,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

C,权利范围、软件用途

D,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

E,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

四、基本概念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与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许可使用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若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那么,软件四川版权登记的材料都有什么?今天,小编通过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

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1、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2、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3、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如今,很多企业都申请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而侵权问题也随着越来月严重。那么有哪些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呢?维权的难点又在哪呢?下面,为您解答。软件著作权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剽窃:盗窃他人受版权保护的软件并发布或注册的行为,主要是复制或部分复制他人的软件并发布或注册他人的软件。2、擅自进行转让: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3、非法复制: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对他人的软件进行一种或者多种复制的行为。主要和最常见的形式是盗版。4、擅自进行使用: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实施演示、翻译、修改等不合法的使用行为。5、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指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和授权的他人软件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

遇到以上侵权行为时,软件著作权人也通常会采取维权的举措,那么维权的难点又有哪些呢:1、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严重性存在认识偏差。一般而言,司法机构较多关注具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而较少关注软件盗版。这也是为什么对侵犯他人软件著作权的案件打击力度不够的原因之一。2、刑侦手段滞后。由于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特点,软件盗版犯罪的侦查难度很大,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犯罪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案件的破案率不够,使得侵犯人受到应有惩罚的概率大大降低,从而降低了侵犯人的犯罪成本,使得相关法律手段成为纸老虎,很难使犯罪人员惧于相关法规而不敢侵权。3、机构分工不明确。我国现行的著作权保护制度可分为为三方面,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构和自发形成的行业性社团组织。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侵犯时,对案件处理的各个部分都交由不同的部门负责,使得案件处理繁琐。分工不清、转让程序不完善是软件盗版犯罪司法实践中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4、缺乏科学有效的保护手段。保护软件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侵犯软件著作权罪的根本目的。如果版权拥有人自己没有从许多补救措施中获益,那么这些补救措施就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由于我国针对软件版权的犯罪行为的法律手段尚不完善,很多时候著作权人并不能够挽回自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了提高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效果,建议权利人委托专业机构和律师团队进行侵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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