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影视著作权代理如何选?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23 08:46:28
编曲者享受编曲者著作权吗安排没有版权因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版权法规定的对象如下:文学作品,如小说、诗歌、戏剧、参考作品、报纸和计算机节目;数据库;电影、音乐作品和舞蹈;艺术作品,如油画、素描、摄影和雕塑;建筑工程;广告、地图和技术制图。从上面可以看出,所有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都是完整的。
例如,报纸受版权法律保护,但报纸的版面不受法律保护。这与编曲者相同,因为编曲者依附于作曲者,而不是独立的作品,编曲者必须获得作曲者的同意,否则编曲者就构成侵权。当编曲人要求编曲人安排编曲人时,双方已经约定了报酬,编曲人在收到报酬后已经将编曲人的专有权转让给编曲人,编曲人的合同目标已经完成,编曲人的版权已经依附于编曲人的权利。因此,编曲人没有必要拥有自己独立的版权,因为他的合同的另一方是作曲家,不处理其他可能的侵权人。
简而言之,他人不可能单独侵犯安排音乐的权利,但必须与创作音乐的权利一起被侵犯。因为编曲人已经收到了作曲家的报酬,并将音乐编曲权转让给了作曲家,这是作曲家的权利,作曲家将与作曲家版权一起捍卫自己的权利。报纸和排版也是如此。排字工人一直由报纸出版商付费,因为他们不是独立的作品,所以他们的权利已经转移到报纸本身。
一首歌的编排与另一首歌非常相似,然后它被说成是一个参考,并且采样已经改变,重新填充单词和覆盖歌曲将涉及版权的问题。因为音乐作品的创作者依法享有多种权利,包括表演权、复制权、转播权、网络传播权、署名权等财产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等精神权利。如果您未经原创作者同意,在音乐会、电视节目、现场网络广播和公共场所以营利为目的对原创歌曲进行覆盖,或者对原创歌曲进行恶搞或改编,将会涉及侵权。据说这里提到的重新歌词属于改编的范畴,这肯定会涉及到版权的问题。至于歌手的封面,歌手通常会与原创作者沟通,以解决“版权”的问题,否则他们可能会被起诉侵权。歌曲“版权”的问题是这并不重要,因为原唱是外国人。
漫画小说中的虚拟人物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吗?
如今的科技发达,推动着各个产业的发展。例如各种漫画、小说甚至是游戏中的虚拟人物被刻画的越来越真实。因此也备受喜爱者追捧,各种人物周边、cosplay应运而生。就着这个话题,小编就跟大家探讨下这些虚拟人物能够获得版权保护吗?其实,现在对于虚拟人物是否能够获得保护一直都没有确切的说法,但却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只拥有名字是不能享用权利的。
如果虚拟角色成为了作品的实质要素,便具备了识别作用和原创特征,就应该取得著作权的保护。不过在实际中,有着不同的表现。常常是虚拟人物的形象通常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而名称却很难单独被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而虚拟人物的名称如此难以获得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因素在于:独创性的问题。因为一个角色的名称通常只是文字的简单构成,如果要根据独创性的要求,那么简单的文字、称谓等在没有其他素材的搭配时,是无法体现出思想或者情感。这就与著作权保护客体要求要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产生冲突了。这时候有人会说,有些著名的人物名称,被大众所熟知,根本不需要其他素材的配合一听到名字就马上想到角色形象,为何还是不能获得著作权保护呢?
那是因为该名称在大众心中形成了深刻的印象,通过名称可以联系到该虚拟人物甚至是整个作品的情节。但是,这只是大众通过认知从而联想产生的。在现实中,虚拟角色名称依旧是一个概念。而著作权对于概念一般是不予保护的。如果真的想让虚拟人物名称获得著作权保护,那么就得先解决上文说到的独创性问题。当虚拟人物名称具备了独创性,就可以被当做作品从而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但如何衡量名称的独创性,并没有准确的判断标准。所以,对于虚拟人物是否能够获得著作权保护还是一个大难题,特别是对于名称的保护。那些能够获得保护的仅仅也只是个例。
著作权使用费能否追缴
一、著作权使用费能否追缴
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使用作品后,使用人没有缴纳授权费用的,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缴授权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四)付酬标准和办法;(五)违约责任;(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二、著作权授权许可协议特征
1、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成立,不需要许可人实际将作品交付给被许可人,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2、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之所以愿意负担给付义务,乃在于期待对待给付。权利义务条款是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最主要的条款,也是合同履行的依据,任何一方不全面、及时履行合同义务,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作品的创作花费了作者大量的时间、精力,尤其是很多很优秀的作品更是倾尽作者一生的精力和智慧,被许可人要使用作品,必须向著作权人
支付一定的报酬。
三、著作权强制许可情形有哪些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2)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和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5)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可以在网络上进行转载、摘编,并应当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
在我国,作品一旦完成就能得到著作权,无需登记。但是作品著作权登记之后能够更好更有效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因此我国也制定了著作权登记的流程,有需要的作者可以自愿登记。那么著作权要如何登记?成都版权登记小编为你介绍。
作品如何登记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一、谁能申请登记著作权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二、哪些作品无法申请著作权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可以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大部分人对如何申请著作权,申请著作权的注意事项都不太了解,这时就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申请著作权,对于委托机构而言,通常会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信息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申请表可到版权代理中心领取。
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作品样本(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照片;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4、作品创意说明。
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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