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影视作品版权登记包含哪些类型?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1 08:51:41
教你如何处理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前者是指争议各方就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何种责任以及由谁承担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后者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的争执。
著作权纠纷处理方法
1、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纠纷调解人的范围十分广泛,双方可以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双方信任的机关或者个人来主持调解。但调解必须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进行调解,则不可以强行调解。调解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经程序,当事人愿意调解、达不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反悔的,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2、自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在侵权行为发生之后和解,则既可以使著作权人迅速有效地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使侵权人避免声誉的损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民事诉讼发生著作权纠纷后,如果双方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意调解协议或是调解后反悔的;而且当事人没有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或是虽经仲裁裁决但人民法院认为仲裁裁决有法定不应执行的情形的,都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是解决民事争端的终极途径。
4、仲裁依《著作权法》第5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往往仅限于合同纠纷,而且提请仲裁必须有书面协议或书面的仲裁条款。当事人之间有效的仲裁协议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的,而且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著作权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促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会受理。
版权,这个词语对我们来说经常都能够看到的,好像是很常见的一个词汇,只怕我们在很小时候最先接触的版权就是那些书本了,后来在稍微长大些看的一些视频,还有音乐等等这些都是可以申请版权的。其实版权与著作权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国外的话他们多叫著作权。那么对于版权备案如何理解呢,怎样做好备案,又需要版权人做好哪些准备呢?
首先版权人先了解下什么是备案,我们所讲的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报告事由可以看出,就是一种信息的提交,一种申请,登记的方式;因此版权备案即为版权著作的备案即为版权登记;一旦登记,版权人可以根据版权授权文件维护自身去权益;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
著作权版权备案登记的方式有两种,即成都版权登记分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两种;两种登记方式中都需要进入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后点击软著登记或作品登记;备案登记时版权人需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作品图样及说明或者软件代码和说明书到版权保护中心交件。
通过版权网站版,权登记完成之后不久就可以领取缴费通知书,缴费后领取受理通知书;一般来说专利人一个月内是可以授权收到证书的,30个工作日后网站上查询到发证状态后,可到版权保护中心取证。因此版权备案相对来说是比较方便的,一般符合条件的,都是可以通过审查的,因此版权人大可放心,登记成功率是相当高的。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网络著作权相对于传统著作权而言,在法定性、专有性和地域性等方面有其独特的特征。(1)在法定性方面,法律对网络著作权的确定滞后于相关的司法实践。在法律确认网络著作权的地位之前,司法实践已经援用以往的著作权理论做出了大量判例。(2)在专有性方面,作品的专有性受到冲击。由于网络具有方便、高效、普及的特点,作品上网后,将极大地削弱网络作品的专有性,著作权人无法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需要制定新的许可制度。(3)在地域性方面,著作权的地域性产生动摇。由于互联网络本身的跨国性特点,网络作品的传播不受地域的限制,无法判断一件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应当依从哪国法律、在哪个国家地域内有效。专家认为,网络作品著作权地域性的消失是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与传统知识产权的地域性之间的总冲突。
相对于技术进步和网络经济的发展而言,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在这种形势下,如何既能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又能促进网络作品的快速发展,就成为立法界和司法界极为关注的问题。我国2001年修改的《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根据实践中产生的新问题,在第10条关于著作权的具体权利形式中增加了十多项规定,其中第12项是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承认了传统著作权在网络等电子环境下所享有的受保护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以下简称《网络著作权解释》)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新的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4、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7、信息网络传播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
三、申请软件成都版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由全体著作权人协商确定一名著作权人作为代表办理。著作权人协商不一致的,任何著作权人均可在不损害其他著作权人利益的前提下申请登记,但应当注明其他著作权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的鉴别材料;3、相关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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