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软件著作权流程是怎样的?
作者:四川昌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9 08:45:21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精神权利,即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人身权,其与作者的身份密切相关,专属作者本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二是经济权利,即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财产权,是作者利用其作品获益的权利,可以授权许可他人使用,也可以转让。那么,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具体享有哪些权利呢?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和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著作权人身权(一)发表权。发表权是指作者享有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所谓“公之于众”是指向作者以外的公众公布,而不是作者把自己的作品提供给家属、亲友,或向某些专家请教。是否公之于众往往取决于作者的主观意向与提供作品的方式。(二)署名权。署名权是指作者为了表明自己作者的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三)修改权。修改权是指作者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修改或者授权他人进行修改。所谓“修改”是指对作品内容作局部的变更以及文字、用语的修正。至于修改与否,采取怎样的方式修改以及是否授权他人修改,都应遵照作者本人的意愿,不应强制要求。(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作者保护其作品的内容、观点、形式等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作者有权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丑化,不被他人作违背其思想的删除、增添或者其他损害性的变动。这项权利的意义在于保护作者的名誉、声望以及维护作品的完整性。
以上四种权利与著作权人(指作者)的身份密切相关,专属作者本人,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
二、著作权财产权:
(一)复制权。复制权,又称重制权,是指作者将作品制成有形的复制品的权利。著作权法中的“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复制权是著作权的财产使用权中最基本的权能。
(二)发行权。发行权是指作者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是作者将其智力成果提供给社会、满足公众需要的权利,是作者的一项民事权利。
(三)出租权。出租权,又称租赁权,是指作者将载有作品的物在一定时间内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权利,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四)展览权。展览权是指作者享有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五)表演权。表演权是指作者享有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著作权中的表演权包括“现场表演”和“机械表演”两个重要方面。“现场表演”指的是演员直接或者借助技术设备以动作、声音、表情公开再现作品或者演奏作品。“机械表演”是指借助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将前述表演公开传播,即以机械的方式传播作品的表演。
(六)放映权。放映权是指作者享有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七)广播权。广播权是指作者享有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八)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作者享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九)摄制权。摄制权是指作者享有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改编权。改编权是指作者享有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翻译权是指作者享有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二)汇编权。汇编权是指作者享有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三)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著作权人(指作者)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上述规定的财产权,也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上述规定的财产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另外,著作权人(指作者)也可以将其财产权无偿赠予给他人。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属于继承的范围。也就是说,著作权人(指作者)的财产权还可以由具有继承资格的主体继承。人身权与财产权密切相关,然而又可以相互独立。财产权转让后,作者仍享有人身权,而受转让的著作权人一般只享有财产权。
想要知道著作权限制的几种情况,我们就要了解一下关于著作权限制的有关知识点,下面来详细介绍著作权限制的几种情况,具体有哪些条件,要注意哪些细节?带着这些问题一起来看看关于著作权行使范围的限制、著作权行使期限的限制、著作权进行限制的原因。
一、关于著作权行使范围的限制
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二、关于著作权行使期限的限制
法定许可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作品的行为。
法定许可使用包括五种情形。例如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根据世界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合理使用、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三种方式
三、为什么要对著作权进行限制
著作权保护的目的不仅在于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鼓励他们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积极性,同时还在于促进作品的传播与使用,从而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如果片面地强调作者的权利,使权利绝对化,则会限制和妨碍作品的传播与使用。
因此,世界各国著作权法在规定作者权利的同时,还相应地规定了作者对社会所承担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通过对著作权的限制来体现。
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就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而言的。各个国家由于各自的经济发展水平、法律传统和著作权保护历史的差异,在著作权的限制规定方面并不一致。
总的来说,著作权保护水平高的国家,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就少些著作权保护水平的国家,著作权的限制规定就多一些。
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在对作者的正当权益给予保护的同时,对作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作了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通常分为哪些种类从广义上讲,对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限制也包括时间限制和地域限制。
但是人们常讲的著作权的限制是指著作权在行使上的一些限制,也就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
由此可见,对著作权的限制,实际上是一些例外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中的‘权利的限制’一节也是就此而规定的。根据世界各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在行使上的限制主要分为:
1、合理使用;2、强制许可;3、法定许可三种方式。
我国著作权法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主要规定了有关“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两种限制条款。
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对于作者来讲不仅仅是个人作品的保护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那么怎么进行成都版权登记呢?下面就让小编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吧,请大家继续阅读。
一、怎么进行著作权登记
(一)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二、著作权归属原则
著作权属于作者,著作权法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符合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3款规定情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合作作品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视听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职务作品
一般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特殊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著作权由单位完整地享有。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三、著作权权利纠纷处理方式
根据《著作权法》第54条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书面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协议
其一是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是当事人在签订著作权合同时,就解决争议的方式在合同中预先约定愿意把将来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一项内容。
其二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它是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专门签订的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无论是仲裁条款还是以其他方式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也无论是涉及未来的争议还是既存争议的仲裁协议,其作用是相同的,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
权利诉讼时效
是指法律规定的提起诉讼的有效期间。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诉讼时效期间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时效制度
依最高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即,权利人应当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提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规定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时,又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直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申请,选择“软件登记”,填写以后,可以在“我的登记”中修改、打印,以及查看办理进度。笔者开发了一个手机APP,如果想在国内主流应用市场上发布,必须要有软件著作权。
第一:申请方式:直接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申请,选择软件登记,填写以后,可以在我的登记中修改、打印,以及查看办理进度。
第二:关于申请材料1.申请表:在线填写后打印出来是4页,包括3页申请表和1页申请材料清单,提交的时候以为4页都是申请表。2.源程序:60页,每页50行代码,不要有空行,前后各30页,其中第一页开头应该能看出来是程序代码开头,最后一页末尾应该能看出来是程序代码结束,第30页和第31页不需要有连续关系,其它各页之间的程序代码应该是连续的,选择程序代码时,我只选择了java文件,按照创建时间顺序排列,先从前往后挨个打开文件复制黏贴程序代码,贴满30页后结束(记得去空行);之后按照从后往前挨个打开文件复制黏贴程序代码,贴满30页后结束,两部分直接拼起来就可以了,此外,页面的页眉处左侧要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和登记表中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一致;右侧要显示第几页和共几页。3.软件文档:12页,这是我的软件使用说明书的实际页数,有人说页面上没有图的话,该页上应不少于30行文字,有图的话无所谓,我是按照这个标准写的,同样的,页面的页眉处左侧要有软件名称及版本号,和登记表中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一致;右侧要显示第几页和共几页,我的软件使用说明书,基本就是做了一些截图,然后分别描述一下功能,前面可以介绍一下软件的主要功能和应用场景,而这段总体介绍的内容,可以直接黏贴到申请表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中去。4.身份证明文件:1页,公司的话就是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关于申请表填写1.软件需填写全称,版本号是V1.0。2.硬件环境随便写的,CPU:双核1GHz及以上;机身内存:2GB及以上;屏幕分辨率:1280x720及以上,软件环境随便写的,操作系统:Android4.0及以上版本,代码行数不用特别精确,我是把所有java文件的行数大概加起来的,例如可以选一个10k的java文件,看一下行数是多少,例如是200行,然后把所有java文件一起看看文件大小是多少。3.申请人信息中的详细地址,不一定填企业的注册地址。
第四:关于材料递送材料递送可以在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1.现场提交:可以在我的登记页面扫他们的二维码进入微信,里面可以预约递送材料的时间,在多个城市可以现场提交,以北京为例,以前不预约也可以去现场送材料,但非常时期必须预约,据说每天早上7点放号,每天200个号,一般都是秒光,反正我没抢到。2.邮寄提交:把你的材料都打印好,例如我的材料包括4页申请表+材料清单,60页源程序,12页软件说明书,1页营业执照复印件,把这77张纸按材料清单中的顺序对齐放好,不要装订,直接邮寄就可以了,网站上有邮寄地址,例如:我是2月20日邮寄的申请材料,3月5日才在网上我的登记的状态中查到了受理登记的状态更新,在3月10日通过电子邮箱收到了受理通知书。
第五:证书领取在制证发证办理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去现场领取证书了,在北京,领取证书不需要预约,每天下午1点到3点去领就行了,需要带打印盖章的受理通知书,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以及最好还打印一张申请表的第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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